声明人:张丽洁
在邪恶的迫害中,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在以后的正法修炼中,加倍弥补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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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