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付喜明
在拘留所,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签字,特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将严格做好三件事,抓紧时间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