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素华
2001年5月22日,在派出所的种种压力下,违心地写了“保证书”,在此严正声明:违心所写的“保证书”及不符合大法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宇宙大法我修定了!!!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9/16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