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康新
在被迫害中,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跟上师父正法的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