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滕秀兰
以前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声明作废。今后我要以法为师,把自己当成大法的一个粒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