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春梅
在邪恶的压力下,我说过“不炼法轮功”的话,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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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