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邢淑花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声明一律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