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段丽华
在邪恶的被迫下写了“保证书”,对不起大法及师父。所有言行声明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弥补一切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