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昌、陈丽芳、吴义国、曾素棉、金财、陈业、吴柔贞
本人凡不符合大法对弟子要求的,所说、所写的一切言行现宣布作废。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7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9/16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