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义
在高压下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