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明兰、孟宪芹
在邪恶的迫害下,我对大法所说、所做的一切不好的言行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