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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秀梅

    2001年12月份,去北京证实法。在27日这天,在广场上,我亲眼看到两个恶警将一女大法弟子凶狠狠的连踢带打抓着头发推上了警车,不一会恶警奔我来了,问:“你是炼法轮功的吗?”当时被强大的怕心控制住了,说了一句糊涂话:“我听说法轮功”。恶警让我上警车,让我骂师父,我当时说了一句“我怎么能胡乱说哪?我是看眼睛来了。”警察让我下车了。这件事后来我才意识到这关键的一关我没有过去,人神只是一念之差,我没有走出人,是何等的渺小,不配大法弟子的称号,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在师父安排的路上走。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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