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罗均伟 我有幸于97年春得了大法,99年11月我单位公安科人员多次到我家来找我要大法书籍,我去单位交了大法书。交书后公安科人员又要我写“悔过书”,“保证不上访,不串联”等等。我严正声明,所做、所写的一切违背“法轮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9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