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黎淑珍
2004年1月我因传递大法真象资料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9年。2004年6月,我的家属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我写了“保证书”。严正声明:此“保证书”,作废。我一定坚修大法到底,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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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