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少梅
在非法镇压法轮功初期,民警上门要大法书,民警写上“不外出炼功,不上北京,按中央的决定做事的保证书”。我在“保证书”上签了名,全部作废。今后所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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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