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兰秀媛
以前我在邪恶迫害下写过“保证书、悔过书”,有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言语,在此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按师父安排的道路走,正念正行,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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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