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常淑琴、李秀荣
在大法遭受迫害期间,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一定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一定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