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贺芹
在高压下,所做、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正法时期的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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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