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景霞
在洗脑班及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悔过”,在此声明全部作废。我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