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施祥
本人在以前曾讲过、写过“不炼法轮功”,全是错的。现我要严正声明全部作废。符合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