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敏
在劳教所所有有悖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