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龚建辉、谭淑英
我96年得法,因学法深,在恶党迫害下,所写、所说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废。走师父安排的修炼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