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凡艳、吴淑娟
99年7.20以后,在邪恶逼迫下所写、所说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从现在开始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