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艳娟
99年7.20以后,由于受电视里谎言的毒害,把《转法轮》烧了,现声明此行为作废。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