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建民
2000年在单位的迫害下写过“保证书”,后来我曾经向单位声明继续修炼,现在我在明慧网上郑重声明,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