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俊玲
在大队公社洗脑班所有说“不炼”的录音、在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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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