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荣光
1999年7.20后,工管科找到我家,被逼写“保证”不炼功,我按了手印,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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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