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新亮
我于1999年和2000年二次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决心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名名副其实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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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