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小琼
高压下被迫写的一切“认识”统统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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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