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桂琴
被迫害中做了签字、毁书等对不起大法的事,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