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卢桂芳
我在分局、派出所、居委会的“保证书”和签字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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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