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秀英
我以前说过、写过的不炼法轮功的言语、文字一律作废。从今往后要做好三件事:学法,发正念,讲清真象;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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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