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雷慧馨
自99年邪恶迫害大法,村里到我家让我写“不学大法了”,并且签了字,现在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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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