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媛
我以前填过“不炼功”的表格,向邪恶说过“不炼了”,现在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彌补,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