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恒兰
我以前所做、所写的对不起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