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代杏芬
被迫害中所写的“保证书”、恶党对我的洗脑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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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