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左兰珍
我曾因不明真象,撕毁过大法标语和说过些对大法不敬的话。现特声明所有一切行为作废。不再被邪党利用迫害法轮功,法轮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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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