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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郭豫 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时,我还在上初中,由于我不精進,对法理认识不清,学校让每个人保证“不炼法轮功”,还要替自己的父母保证“不炼法轮功”,我违心的签了字。我现在认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为此严正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我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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