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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林艳兴 2000年,我被恶警非法拘留,签名、按手印、照了相。2001年3月,被恶警绑架到洗脑班,我诽谤了师父和大法,并签名、按手印。2002年10月,被恶警绑架到戒毒所、洗脑班二十三天,签字并按手印,损坏了大法书。以上我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以前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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