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梅芳
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说了很多不符合大法的话,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特此声明:我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4/101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