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程海花
2004年被邪恶绑架,公安通知家人保释时家人代我写了“保证”,自己默认了。特此声明:家人代我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4/101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