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淑珍
1999年7.20的时候,县派出所邪恶之人,闯入我家,让我放弃修炼,并强行在纸上摁上手印,为此,我声明,在那时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我坚决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坚修大法到底,直至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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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4/101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