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邓顺华、谭美英
我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很深,在邪恶的迫害下,在单位和拘留所所作过的“保证”,现声明作废。我要紧跟师父修炼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要我们做好的三件事,一定要做得更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4/101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