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雪、邢德忠、杨民、邢学理、刘雪、于毛用、邢慧林
在大法受迫害时,不管是自己说过的或是别人替自己“保证”过的,只要是有损于大法的全部作废。洗净自己的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走好正法修炼之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7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4/101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