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桂、罗花、王贺美、王朵、张付娥、刘银妮、崔花、刘玉、郭娇娇、王妞
在邪恶迫害下,写的“悔过书”,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0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4/101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