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水波、罗林云
在邪恶集团的迫害下,我俩在不清醒时,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保证”,签字,全部作废。紧跟师父,加倍弥补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4/101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