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瑞敏
我在政府的高压下,写了“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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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4/101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