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琳珍
在压力下,写过的“检查”,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4/101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