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洪生
以前在邪恶的逼迫下,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姐姐替我写的“保证书”和签的字,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4/101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