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月红
在劳教所,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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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4/101744.html